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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人去世后的继承问题
编辑:网站管理员   时间:2018/4/8

在合伙企业中,有合伙人死亡的,将直接影响合伙人的变动,并且还将影响合伙人的继承人取得合伙人资格。其实,合伙人死亡后,未成年的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合伙人地位,得先了解合伙人的继承人是否能取得该资格。
  按规定,合伙人死亡后将会产生以下两个后果:
  1、该合伙人被法定退伙,并且合伙企业要退还相应份额的合伙财产,如果没有其他特别的约定,这份财产将由合伙人的继承人承受。
  2、继承人取得合伙人资格,不过是否能取得该资格,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  (1)合伙协议中约定由合伙人的继承人取得合伙人资格;
  (2)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,继承人即可以获取该资格。
  所以,根据以上的规定,首先可以明确的是,合伙人的继承人满足以上条件的,其实可以获取合伙人资格。
  不过,未成年的继承人是否有同等资格,可以先关注普通合伙成立的要件:
  1、合伙企业需要有二个以上合伙人,并且合伙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  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以下两类人:
  (1)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;
  (2)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,但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。
  2、合伙时有书面合伙协议;
  3、明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;
  4、合伙企业有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;
  5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  所以,按照以上规定,未成年的继承人不能满足普通合伙的合伙人资格,但要是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则没有相应的限制。
  最后,因为合伙人死后,未成年的继承人取得合伙人资格是一种特殊的情况,所以即使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享有合伙人资格,但还是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权利。如果最终没能获取该资格的话,那么就要要求合伙企业退还合伙财产,一旦发生有纠纷的,并且较为复杂的话,那么建议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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